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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资委将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9:57 国资委网站

  日前山东省国资委下发通知,确定对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及维护稳定工作实行业绩考核,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责任事故等方面出现问题以及在维护稳定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应扣减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数。其中:企业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3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降为E级。对省领导批示的造成重大影响的信访事件,每起扣3分;对中央领导批示的造成重大影响的信访事件,每起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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