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部分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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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8:49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 |||||||||
2006-6-29 在部分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 钟攸平
2006年6月23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工商总局就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个发言。 工商总局党组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就业再就业的各项部署一贯十分重视,始终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工商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努力做到思想上重视,政策上落实,工作上到位。去年12月1日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按照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提供服务和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是: 一是与劳动保障、公安、人事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去年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加大对“黑职介”查处取缔力度为重点,共查处非法劳动中介近8000户,吊销营业执照185户。进一步强化对全国272个有形劳动力市场的监管,通过12315综合执法网络,共受理、查办职业中介申诉案件2282起。严厉打击制作、发布非法职业中介广告行为,查处了一批非法职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二是扶持下岗失业等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据统计,2005年,工商系统共引导、支持24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再就业。其中:7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近7万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合计155万人。另外,共引导、支持近36万名高校毕业生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辽宁省工商系统与街道办事处联网,共建立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档案42万个,向企业推荐26万人,其中18万人经双向选择后已经重新上岗。 三是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等人员排忧解难、热心服务。2005年,工商系统为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10亿多元,为促进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8451万元。 四是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正确择业。特别是针对一些地方存在“拉人头”传销的现象,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揭露传销危害,以提高求职者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积极为增加就业岗位和拓宽再就业空间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支持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倡导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为就业再就业提供更大的就业空间。 二、继续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就业再就业的大局。切实把国家对下岗失业等人员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收费减免政策逐一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执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的扶持政策全面、准确、及时落实到位。一要在办理营业执照中严格审查《再就业优惠证》的有效性。二要办照时实行“一证一照”。三要依法严厉查处利用他人的营业执照骗取国家优惠政策的行为。四要健全执行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有关工作制度。 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供良好的服务。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和完善登记窗口的“绿色通道”,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退役士兵申办个体私营企业免费提供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要简化工作程序,改进工作方法,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属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为下岗失业、待业等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排忧解难办实事。 会后,工商总局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这次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拓创新,继续积极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个体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