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释疑新版报告
今年为何不点名 审计重点是否有变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日前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报告相比,今年审计报告谈中央预算执行的情况多
了,谈金融、企业、经济责任等其他审计情况少了;谈部门单位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多了,谈存在的问题少了;谈存在的共性问题多了,点单位名字少了。
作为审计法修订实施后的第一份审计报告,“新版”审计报告为何会在体例和内容上有这么大的变化?记者就此采访了审计署有关负责人。
释疑 1
挂一漏万曝光失公允
揭露和反映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是近年来审计工作报告的一贯做法,百姓的主要看点。但是,今年报告却没有更多地反映具体案例,甚至在谈到问题的时候也没有像往年那样点出单位的名字。
审计工作报告之所以没有过多列举具体案例,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已然建立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审计查出的重要案例主要都通过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已经没有必要像在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之前那样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列举许多具体事例。二是审计工作报告的篇幅有限,不可能把审计查出的所有重要案例一一列举,难免挂一漏万,这就可能带来曝光是否公允的问题。
去年以来处分478人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并不意味审计机关不关注对违反财经法纪及其大案要案的查处。去年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通过预算执行及其他各项审计,共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446件,其中审计署查出302件。对这些案件,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已通过适当方式向本级政府报告或直接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已经或正在查处,已有27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释疑 2
三领域仍是
审计的重点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报告了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金融、企业、经济责任等其他审计情况提到了,但没有作为重点内容来反映。报告标题也由以往的《关于××××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改为《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这是否意味着,金融、企业和经济责任审计不再是审计监督的重点领域?
据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审计法特别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正是根据这一规定,审计工作报告没有把金融、企业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为重点内容来反映,但并不表明这三个方面不是审计监督的重点领域。 新华社记者 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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