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季谭 发自北京
昨天,国务院再一次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国务院表示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
现象有所抬头;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征地和安置补偿过程中,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据记者了解,以上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截留、抵扣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资金,甚至挪用上级对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还有一些地方征地制度改革滞后,征用补偿标准偏低。
《意见》要求,减轻农民负担当前监管重点是,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对农民反应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实行重点监管。
针对反应较为强烈的征地补偿问题,《意见》要求,做好对农民补贴补偿和对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监管,并将农民反应强烈的征地补偿等涉及农民权益的问题纳入监管范围。
《意见》同时指出,要强化农民负担信访管理,畅通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重点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截留平调挪用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
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郭书田在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出台该《意见》,是由于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农业和农村发展中依然存在很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逐步妥善化解。
“目前‘体制惯性’是农民负担反弹的潜在因素,一些地方基层政府部门人浮于事、经费不足,很容易盯上农民的口袋,侵害农民利益。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各地想办、要办的事情很多,如果指导思想不明确,操作方法不慎,极易导致不顾民情民意盲目建设,从而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郭书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