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 雷敏)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28日在京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我国核应急工作的七大主要任务。
据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勤介绍,这七大任务分别是:
——健全核应急组织体系。在巩固现有核电厂核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我国核应急组织体系,使其逐步覆盖所有核设施与核活动。
——国家依托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军队力量和大型核企业组建一批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依托大型核企业和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军队力量等建立若干专业能力强、机动灵活的核应急专业救援分队,包括应急辐射监测、航空辐射监测、医疗救治和洗消去污等分队。
——完善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核电厂所在省以及核电厂营运单位的核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
——在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功能较齐全的事故后果评价与决策支持系统。
——建设全国核应急网络。通过数字化网络通信手段与常规通信手段相结合,使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与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核电厂所在地省级核应急指挥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实现信息共享。
——开展核应急关键技术攻关。如设施威胁评价技术研究、应急辐射监测技术研究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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