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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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11:13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 陈丽平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2005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财经委在报告中建议,要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财经委认为,2005年中央决算所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较好地完
财经委同时建议,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今年要研究提出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的收支管理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完善各类开发区的财政税收政策。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和定额。要严格预算审查,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推进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宏观管理上,不要把精力过多地放在中小项目审批上,要改变对投资项目批得过细、过小的作法。 财经委建议,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改进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目前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已达200多项,存在项目分散、相互交叉重复的现象。建议国务院下决心对现有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完善制度和办法。要严格规范和控制新项目的设立,项目的设立要报经国务院批准。项目资金的分配要规范、公开、透明,逐步做到在提交各级人大审议批准前编入各级预算。 财经委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强效益审计,强化预算约束和责任追究,对随意修改预算、不严格执行预算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