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资金存在被挪用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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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1:38 第一财经日报 | |||||||||
2005年,中央财政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善了转移支付结构。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地方财政对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预算编报不完整。究其原因,一是中央预算年初没有将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分解到地区和项目,而且省本级预算编报的时间早于全国人大审查批准中央预算的时间,地方政府在编制预算时难以对中央补助资金特别是专项补助的数
2.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分配制度不够完善、资金投向较为分散。目前参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部门多达37个。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中央财政分配的239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有41项存在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涉及资金156.37亿元;有65项没有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未公开,涉及资金705.89亿元,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20%。 3.2005年,15个中央部门在部门预算中共安排中央补助地方支出383.69亿元。这种由中央主管部门对口下达补助地方资金的做法,打乱了正常的预算管理级次和资金分配渠道,造成中央财政本级预算支出和补助地方预算支出不真实,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管理和人大的监督。一些资金名义上是专项转移支付,实际用作部门经费或系统内经费补助。 国家审计署建议,改进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编报方式,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在补助地方支出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分散、部门职能及项目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国家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今后,要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设置,新增项目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对到期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及时清理,逐步整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统筹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改进资金分配机制,对明显属于地方事权范围内的事项,具体项目的确定交由省级政府办理,中央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政策、规划和必要的监督检查,指导地方管好用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