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制定外资并购限制细则 装备制造业率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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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1:3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宋蕾 发自北京 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主要负责的外资并购限制实施细则制定,正加快进行。细则将列出受限制的行业目录,再分行业拟定具有针对性的限制政策。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建平,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告诉记者,当前的外资并购管理政策过于笼统,因此出台细则非常迫切。他认为,拟定受限制的行业目录,或者设立联席会议对重大并购行为加一道审批程序,都是可行的管理方式。据透露,《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经历了4次修改之后,近期又在修改,修改后的限制投资行业将有所调整。 事实上,装备制造业已成为率先出台限制政策的行业。昨天,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大型重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控股权向外资转让时,应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张建平认为,装备制造业拔得头筹,与“凯雷收购徐工”一事给政府造成的压力有关。需要受限制的行业还有金融业、部分稀有金属的采掘业、能源业、石化业和汽车业等。这些行业也应该未雨绸缪陆续出台限制政策,而不是等出了问题再出对策。而要做到这一点,政策难度其实并不大。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有关部门打算在装备制造业的投资新规中,明确列出一份包括二三十家重点企业的“红色名单”,要求对这些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徐工集团、厦工集团、沈阳变压器厂等位列其中。同时,计划列出一份20~40户的企业名单,以国务院文件形式点名保护,禁止这些企业被外资控股。不过,考虑到维护对外开放的形象等原因,在最终完成的规定中,并没有直接列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