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黛 发自宁波
“税制改革考虑的不仅是企业税负问题,更要考虑财政收入和承受能力。我认为两法合并后的税率肯定低于30%,但15%则是不可取的。”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25日召开的“公共财政改革与中国和谐发展国际研讨会
——企业税改革与企业发展圆桌会议”上作如上表示。
在26日的由宁波市税务学会主办的“纳税人论坛”上,来自浙江的十几个民营企业代表再次表达了加快两法合并进程的强烈呼声。
“近几年来,市场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进入了微利时代,不公平的税负已经成为我们难以承受之重。”帅康集团总裁邹国营说。
据了解,在内外资企业所遵循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中,外资企业享受着很多方面的优惠。例如,外资如果将分得的利润再投资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则可以享受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40%,而这个政策对内资并不适用。另外,内资按营业收入的0.3%缴纳农发金,外资却不需要缴纳。
用内外资企业的两套办法来计算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会发现,如果帅康电气是外资企业,2004年可以少缴纳税款613.95万元,2005 年则少缴纳754.48万元。
今年1月和4月,中国税务学会结合目前内外资企业现状,综合很多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对内外资所得税合并的建议和意见,已经两次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报告。中国税务学会秘书长李长海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次论坛会议上的民营企业的呼声,他们也将尽快形成报告反映给有关部门。
在一个月前由中国税务学会主办的“纳税人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也是两法合并工作小组成员之一的程法光曾经对两法合并的进程表示忧虑:“如果8月份草案还递交不上人大常委会,就赶不到明年的全会了,那就得等2008年的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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