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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违规增加国家债务成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0:28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迟明霞

  李金华审计报告建议深化预算改革增强预算刚性约束

  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作了《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各部门、单位在做好
2005年度预算执行的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取得明显效果。财政部、发改委针对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人均基本支出差距较大、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不完全符合相关政策目标等问题,研究提出了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专项投资使用范围等措施。

  李金华表示,审计38个中央部门查出的问题已有95%得到纠正,其他问题正在纠正之中。报告针对本次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以下意见:改进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编报方式,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健全中央政府性投资管理制度。

  财政部违反“收支两条线”

  总的看,财政部在具体组织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中央预算编制的质量、执行的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其中,2005年财政部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上缴的所得税中退库100亿元,弥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油项目亏损。这种暗抵收入的做法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原则,缩小了中央财政收支规模。财政部应通过财政支出的方式安排这部分资金。

  此外,财政部2006年3月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少报一项政府性基金2004年底结余21.12亿元,2005年收入5.06亿元、支出2.57亿元,年底结余23.61亿元。不符合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用基金应当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财政部在政府性基金自身的收入能够满足支出需要的情况下,仍从预算内安排15亿元。这一做法不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

  发改委违规增加国家债务成本

  这次审计发现中央政府投资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至2005年底,尚有国债资金234.54亿元没有安排下达或投入使用,占当年可安排国债投资的20.1%。其中,发改委未下达投资计划,结转下年58.25亿元;因投资计划下达较晚以及地方财政部门对部分国债转贷资金未按规定向财政部作出还贷承诺等,财政部对发改委已安排的投资计划153.48亿元未拨付资金;已拨付的国债投资有22.81亿元结存在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未投入使用。上述做法影响国债投资的预期效益,也增加了国家的债务成本。

  此外,发改委还存在以下问题:

  对354.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改委年初下达计划267.37亿元,扣除其中含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复和“打捆”项目22.98亿元以及未细化的投资1.67亿元,实际落实到项目242.72亿元,占当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68%,未达到“有预算二次分配权的单位年初下达预算要达到当年预算75%以上”的要求。

  在“淮北大堤除险加固工程”等5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等5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尚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发改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0.9亿元,不符合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

  48个部门问题资金达55亿

  此次共审计48个中央部门,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占这些部门106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26%。2005年,这48个部门共收到财政拨款2286亿元,支出2314亿元。这次审计检查了财政拨款793亿元,占这些部门当年财政拨款的35%,其中,部门本级582亿元,二级预算单位211亿元。

  在审计发现的55.1亿元违法违规问题中,属于部门本级的有12.66亿元;发现的658.58亿元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中;18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7个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1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此外,审计还发现,3个部门所属的10个单位违规购建办公楼或培训中心,造成铺张浪费。

  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面临考验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在开发区内继续实行既往的优惠政策也面临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国家关于开发区的税收政策面临的问题。在享受基本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下,东部地区得到的政策扶持力度远远大于中西部地区,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审计调查的6个省(市)开发区,2003年以来共减免税款183.56亿元,其中东部4个省(市)减免178.14亿元,平均每个省(市)44.54亿元,最多的达75.27亿元,而中西部两个省共减免5.42亿元。税收优惠政策还导致开发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的税负水平相差很大,不利于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此外,各地在实际执行中普遍存在扩大优惠政策范围的问题,如擅自扩大开发区面积等,由此导致国家税款流失66.47亿元。

  其次,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财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各地违规直接返还税款的问题已大为减少,但依然存在以补贴、奖励等名义,通过财政支出变相向企业返还税款的现象。这一做法加剧了地区间“招商引资”的恶性竞争,由此形成的虚收虚支也严重影响开发区的财政质量。

  第三,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土地出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调查发现,为“招商引资”,2003年至2005年6月,87个开发区中有60个违规低价出让土地7873万平方米,少收土地出让金55.65亿元。一些地方甚至在国务院明令禁止低价出让土地的情况下,采取先按国家规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再返还土地出让金或者给予财政补贴等手段,变相低价出让土地。这一问题导致一些企业恶意圈占、倒卖土地,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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