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长三角土地放量 国土部称土地供应不存在地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11:23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杨丽萍

  “现实的土地供应中到底存在不存在地荒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近日就目前业界所关注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如是表态,“在城市特别是大型以上城市,要以供地为主要手段,积极支持城市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和低密度的住房建设用地,坚决停止别墅建设用地。”

  大城市新区建设加速

  事实上,长三角一直都在叫嚣用地紧张。

  对此,贠小苏认为:“长三角的用地非常紧张,但是仍然有很大的用地力量。”他强调,这种潜力主要是来自于城乡统筹,来自于土地再利用和再调整,通过存量土地的调整和再整理,旧城旧村,老工业区和老企业改造,可以在已有土地中腾出新的用地空间,可以在已用土地上提高单位用地的水平,能在不占或少占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城镇建设用地的重整和再利用,无疑有着巨大的商机。”

  “国土部门在对2002年-2005年的住房建设供地情况进行清查时”贠小苏再次用数据证实了自己的看法,北京市目前已供土地但尚未形成实际住房供应的土地面积还有4000公顷,规划建设面积达到8000万平方米,占已出让住宅用地面积总量的53%,相当于北京市近两年的房地产用地总量。

  而就在近日地交会的不同主题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从另一角度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1997年-2004年全国新增各类建设用地4563万亩,平均每年新增570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428万亩,平均每年占用耕地304万亩。加之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等因素,全国耕地保有量从1996年年底的19.51亿亩,下降到2005年年末的18.31亿亩,人均耕地从1996年年底1.59亩下降到去年的1.40亩,”樊志全的言外之意是,耕地逐年减少,建设用地不断增加的事实很难让“地荒论”有成立的理由。

  “从全国来看,近几年来,房地产业用地占到了全国供地总量的30%左右。”贠小苏强调,“现实中不存在地荒的问题。”

  闲置造成“地荒”

  一边是建设用地的追加,一边却是开发商“深陷地荒之困”。如此巨大的差距,问题在哪里?

  闲置问题成了“地荒”的一个顽疾。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造成大量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是,前些年一些地方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大面积占用土地。同时,土地管理措施的乏力,也为一些地方变相非法批地、盲目征用或出让土地造成可乘之机。

  据显示,到2004年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107.93万亩,空闲土地84.24万亩,批而未供土地203.44万亩,三类土地总量为395.61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

  “而目前,通过整治盘活的数量与如此巨大的闲置土地面积相比只是凤毛麟角。”这位业内人士坦言,其实像上海、北京、南京、杭州、广州这种越是用地紧张的城市,闲置土地的回收和盘活工作越难做。“因为,这些地方的土地升值最快,盘活闲置土地实际上是一场利益博弈。”

  当然,城乡规划之中的粗放用地也“消耗了”大量建设用地指标。

  土地重整提高土地利用率

  面对“闲置”和“粗放”这两个保护土地资源的“绊脚石”, 国土资源部这一次的旗帜似乎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鲜明。

  “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努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过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产出水平和利用率。”贠小苏透露,今后土地利用必须保证60%以下是存量土地。“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据记者了解,60%的提法是新的表述,之前的表述是要求地方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而没有量化指标。

  另悉,国土资源部之所以会作出这样的决定,也是受到了长三角用地潜力仍然巨大的启发。

  显然,国土资源部在新一轮的土地宏观调控中还将体现供地结构调整的作用。

  “在城市特别是大型以上城市,要以供地为主要手段,积极支持城市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和低密度的住房建设用地,坚决停止

别墅建设用地。”贠小苏指出。

  这是为了落实此前九部委新政中 “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房子的比例建设”所提出的。而业内人士坦言,国土资源部新一轮的宏观调控也是想“一箭双雕”,既能够平抑地价和

房价,同时又实现集约用地。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