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沪两地全面经济合作协议在上海签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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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10:37 国资委网站 | |||||||||
6月22日晚上,2006·山西(上海)经济合作项目推介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上海市—山西省全面经济合作协议》在上海西郊宾馆会议中心签署,标志着两地经济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省委书记张宝顺出席签约仪式。上海市委副书记 、市长韩正和省委副书记、省长于幼军代表两地在协议上签字。上海市领导冯国勤、范德官、周慕尧、王新奎,省领导申联彬、申维辰、范堆相、梁滨、边鸣涛出席。
上海市与山西省有着长期的经济合作关系,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互补性很强,此次签约,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将在两省市间全面推进经济合作与交流。协议约定,两省市将建立全面合作交流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高层互访,加强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由两地合作交流(经协)部门负责落实协作项目事宜。 此外,协议还约定两地将在工业、农业、旅游、金融、教育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加强工业领域合作,山西在能源方面继续支持上海,优先保证上海工业能源需求,上海积极加强与山西在煤化工产业、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业、装备制造业、电力工业、煤层气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形成上下游产业配套,推动山西建立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同时引导和鼓励上海企业参与山西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加强农业领域合作,根据两地不同的农业结构,发挥各自优势,在农业特色产品开发、农业经济技术合作、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等方面,加大两地农业部门合作。加强旅游领域合作,适时组织两地旅行商、媒体、旅游企业进行互动的考察、踩线活动;加强旅游经贸合作,实行客源市场共享,发挥山西旅游资源优势,通过上海拓展海外市场。加强金融领域合作,加大两地上市公司重组合作力度,构建山西大能源板块,推进山西能源产品结构升级;利用山西能源优势,通过上海资本市场引入先进技术和资本,提高深加工程度,实现山西传统能源基地向新型能源基地升级转型。加强教育人才领域合作,上海市属高校根据本市生源情况,逐年增加在山西招生计划;发挥上海人才和科技优势,开展两地人才、智力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上海资源、信息优势,通过中长期专业课程培训、专题讲座及实地学习考察等方式提高省内各类人才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