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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欲联席布防 外资并购从严审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10:37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 本报记者 申林英

  炙手可热的外资并购话题,如今即将升温至政治高度,据权威人士透露,一份由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制定的限制外资并购国内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规定已上报至国务院,预料近期将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而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将会齐专司审查外商投资的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外管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积极参与严密布防,将组建类似于外资审查委员会的部际联席会议,对重大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查。消息人士称,该项工作将打算从装备制造行业入手,相应的新规定将限制外资在7大重点制造行业进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包括:核电设备制造、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造船、齿轮、石化通用设备制造和钢铁领域。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表示,目前除了上述有关部门正在就外资并购制定相关的防范性措施,《反垄断法》也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应还在积极研究制定有关反倾销和贸易保护方面的有关措施,以保护越来越严峻的贸易形势对我国涉外企业的正当利益。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面对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将全面与国际接轨,全新的贸易环境必然要求我们变法维新。

  王志钢说,面对外国资本堂而皇之地让我们放开各个领域,而我们在国际市场并购却经历着刚小试牛刀就四处碰壁的境地。所以,参与国际竞争并没有我们预想的那么理想,而且我国目前尚没有严格界定新形势下的有关外资并购方面的防范性法律法规,因此有些法律法规必须及时加以调整,与时俱进。

  同时,由于我国的产权比较模糊,这样就容易在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轻易地掌握企业的控股权,使得国有企业长远发展受到一定的抑制。因此,王志钢认为,随着对产权制度的重视,越来越需要对外资并购重新界定。

  对于立法初衷,王志钢还表示,“即便是调整法律法规也是我们的权利,但我国是一个大国,必须维护我国的形象不能朝令夕改,才能维系一个公平稳定的投资环境,这就要求我国的决策依据更加透明,有了这些政策和法规,有意向投资的投资者如果认为法律不适合,那么也不会贸然前进,可以通过与政府沟通,因此首先要求我们必须建立起一套协商机制,究竟哪个领域的企业应该放,而这个企业似乎可以放也似乎可以不放,所以需要各个部委协调,从而提高我们决策的效率,而不是瞻前顾后,疑虑重重,对我们来讲,是非常必要的。”

  由徐工引发争议是装备制造行业重组过去半年中的最大焦点。今年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前局长李德水在接受新华社记者访问时,谈及了谨慎对待垄断性跨国并购。此后,以徐工为首的装备制造行业外资并购案例数次反复。

  而继米塔尔收购华菱领管线之后,今年另一钢铁巨头阿塞洛把莱钢股份纳入囊中,外资在其他领域攻城掠地也迈出实质性步骤。为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罗冰生也亮出了三个底牌。

  “中国钢铁工业的并购应该从实际出发,应该看到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在工艺、资金和技术水平等方面已经达到国际水平的,资金、管理水平、人才素质的综合优势已经明显突出。”因此罗冰生主张现有特大型企业在并购中起主导作用,言外之意,宝钢等特大型企业将在并购重组中进一步做大做强。

  在吸引外资方面,罗冰生说,“针对国际性知名的大型钢铁企业对我国钢铁业的并购应进行具体分析”,他进一步表示,“目前钢铁工业发展已经不是缺资金和缺少产能,关键是钢铁工业需要进一步提升工艺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钢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在利用外资方面应适合钢铁工业的发展的这一要求”。

  此外,“外资企业并购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原则上不能控股,“这一点已经在《钢铁工业产业政策》中明确,罗冰生说,“对目前拥有我国重要的稀土矿山的包钢等11家拥有战略性资源的钢铁企业的并购重组,应当从国家发展战略上考虑,不赞成利用外资参股,避免外资利用并购形成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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