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法草案剑指滥用知识产权 有明确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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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 17: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 王岩 孙宇挺) 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首次审议反垄断法草案中,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纳入适用范围。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介绍,各国反垄断法一般都规定正当行使知识产权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在实践中,掌握知识产权的大公司常常通过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合理许可费等手段限制竞争、谋求垄断妨碍
曹康泰说,考虑到中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类问题,特别是考虑到滥用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大公司、大企业谋求垄断地位的重要手段,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在明确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的同时,又将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纳入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