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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独立社会保障体系比最低工资制度更重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 02:41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张立伟

  北京报道

  6月21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学习时报》发表文章,指出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更为严重的是起点不公平。他说:“收入分配差距已经影响了社会稳定。”

  据国家发改委的报告,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到合理值的上限,达0.4左右;城市居民收入最低的1/5人口只拥有全部收入的2.75%,仅为收入最高的1/5人口收入的4.6%。

  贫富差距的拉大已开始影响经济发展的健康和速度,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即将启动。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让劳动者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是此轮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董保华,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参与新的《劳动合同法》论证。

  最近,董保华就最低工资制度接受本报专访。他认为,现在的劳工标准已经很领先,最低工资可以逐步提高,但主要问题在于执法不严。“如果高标准,宽执法,只能让有关法律规定成为观赏法。”他说。

  我不相信很多地区违法

  《21世纪》:最近有一种说法,“如果按照最低工资要达到月平均工资40%—60%的国际通行标准,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要求,”你同意这种观点吗?

  董保华: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提出了这一观点。这是一个严厉的指责,令全国震惊。但是问题在于,他指责的对不对?我认为,他错了,他列出的最低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不是同口径,不能作简单比较。

  所谓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主要指工资总额,它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项,是税前统计。最低工资是免税概念,并且不包含福利和社会保障,部份地区不包括社会保险。所以,我不太相信很多地区违法。

  《21世纪》:能否举例说明?

  董保华:以上海为例,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是690元,上海去年社会平均工资是2235元,最低社保和公积金是241元,如果统一口径比较,即690元加上241元后,约相当于平均工资的41.7%,这只是加进去一项,如果把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全加进去,这一数字可能是50%左右。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合法,而且要高出40%的比例。

  从数字上看不出各地有很大差距

  《21世纪》:你刚才说,上海最低工资不包含社保?但是地方政府做法很不一样。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董保华:最低工资是否包含社会保险在内,劳动部在这方面的规定不清楚。举例来说,目前上海和广州的最低工资分别是690元、684元。但是,上海的最低工资里面明确规定不包含社保,而广州的包含社保,因此,广州的最低工资比上海不是少6元,而是少一两百左右。但是现在,从数字上看不出这么大的差距。

  《21世纪》:加不加社保对最低工资总额影响是很大的。可否这么说,各地最低工资实际上没有可比性?或者说有的地方可能明涨实降?

  董保华:比如,珠三角地区为了吸引劳动力,2004年底调高最低工资,把社会保险添加进去。长三角的江苏随后也将最低工资从620元提高到690元。但实际上,江苏提高后的最低工资反而是降了。因为如果剔除社保,最低工资水平远低于原来不含社保的620元。

  《21世纪》:正在制定的薪酬体系是否会避免这种状况?

  董保华:最低工资对区域经济有风向标作用,下一轮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劳动部应该不能允许不同口径的存在。

  劳动标准不是越高越好

  《21世纪》:您参与论证新的《劳动合同法》,在薪酬设计方面,法规有什么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

  董保华:《劳动法》调整劳资关系主要是三个层次,宏观层面是劳动基准法,最直接体现就是最高工时和最低收入的规定。中观层面,就是集体合同,通过集体谈判用手投票,微观层面就是劳动合同,用脚投票。在薪酬方面,应该是通过中观的集体三方谈判来解决。

  不过,现在正在制定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在微观的劳动合同中全面提高保护劳工的法律基准底线,加强政府干预。原因是企业缺乏工会组织,员工没有集体协商谈判的机制和能力。

  《21世纪》:这样做是否更有利于帮助保护职工,提高工资标准?

  董保华:企业千差万别,不应该是国家直接与企业去谈判。应该加大工会改革力度,让工会组织更多的代表工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因为大多数现代企业主要靠人力资源管理,以具有竞争性的工资吸引和留住能力强的员工,工会的保护不够个性化。现在人力资源管理是以不同级别的工资待遇激励人才竞争,员工不再特别依靠工会。

  《21世纪》:8月,新的《劳动合同法》将进行二读。您是觉得《劳动合同法》无益于提高最低工资吗?

  董保华:中国现在《劳动法》的劳动标准已经很高,主要问题在于执法不严。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正在将中国的用工标准全面推高,这将提高执法的成本,目前的法规都不能真正执行,提高标准执行起来更加困难,有人认为劳动标准越高越先进,其实劳动标准不是越高越好,关键是要合适。只有合适的才是先进的,再高的标准如果不合适也是落后的。因此,劳动法应该是低标准,严执法,而不是高标准,宽执法,劳动部门应该真正依法维护员工利益。本人认为,劳动合同立法应当低标准、广覆盖、严执法。这才是社会法的真正核心思想,可是却被人贴上“合同法”“资方”的标签。

  收入分配制度应照顾到各个层次

  《21世纪》:很多人在抱怨垄断性企业的工资远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正在设计的薪酬体系是否会解决这个问题?

  董保华:垄断分国家垄断和经济垄断。经济垄断,解决他们收入过高的答案不在劳动领域,而在市场,想在工资设计方面解决是不可能的。

  但政府可以做出一些限额规定,将他们员工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高出的部分征税。

  《21世纪》:您对薪酬设计提出什么建议?

  董保华:中央这次考虑收入分配制度应该注意照顾到各个层次,不能让最低工资制度孤军深入,而是建立全面的分配与保障体系。我认为,政府应该建立与劳动关系分离的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比如,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没有劳动关系也就拿不到社会保障。政府可以对垄断企业员工工资高出社会平均水平的部分课税,纳入社会保障,分配给没有劳动保障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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