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低保政策下月实施,预计财政支出每年增加5000多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辛灵) 下月起,广州将实施新的低保分类救济政策。新的分类更加细致人性化,降低了低保门槛,提高了救济标准,并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这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3类成员救济标准提高20%
根据新的救济方案,将把低保家庭中三类成员的救济标准提高20%,一是在小学、初中、高中或职业中等学校读书的学生;二是无子女的“双老”(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三是患有重大疾病人员。其中同时符合两款以上条件的,不予重复计算。
并且,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读书子女将和低保家庭的孩子一样,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减免书杂费等优惠。对低保家庭中无业或失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的“重度残疾人困难户专项补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也将提高20%。
再就业低保人员救济多
另外,对依靠退休金抚养其他成员的家庭,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每月将其退休金扣除500元作为生活费,剩余的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而且,对已实现就业的城镇低保人员则先扣除530元再平均。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分析说,这样一来大大降低了低保门槛,许多低收入家庭都会被纳入低保户。另外,与全家失业的低保家庭相比,部分成员已就业的低保家庭每月获得的救济金将更多,不再是干与不干一个样了。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分析说,这样能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促使一些人改变坐吃低保的观念、积极劳动就业。
70%救济金由市财政支出
目前新的救济方案已经拟定通过,据介绍,市民政局下月起即着手实施。本月底开始到新方案实施的这一段时间里,民政部门不仅将调整整个资料数据网络,还将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熟悉新政策。
据了解,实施新方案时,至少70%的救济金由市财政支出,据测算每年需增加支出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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