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鞍山市大力推进一般竞争领域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促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到2005年末,已经完成629户企业国有资本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显著成果。
一是国企改革构建了所有制结构新格局,经济结构日趋合理。
鞍山市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全地区涉及资产总额264.5亿元、负债总额283.4亿元、职工24.1万人的629户一般竞争领域企业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完成涉及资产总额158.4亿元、负债总额157.6亿元、在职职工6.7万人、已并轨职工5.9万人的360户市属企业转属工作,完善了县区功能,为县区新增发展用地764万平方米、厂房等建筑350万平方米,每年可为县区增加销售收入50亿元,税源3.5亿元。
二是拓展了招商引资发展空间,民营经济不断壮大。
通过国企改制,净化了招商引资载体,近10平方公里土地、600多万平方米厂房以及成套机器设备等优良资产得到有效盘活,国企成为境外资本和国内民营资本投资的重点。
三是壮大了一批地方骨干企业,拉动经济快速增长。
重大改制重组项目取得实质性突破,282户改制企业得到发展壮大,地方骨干企业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四是解除了企业沉重历史包袱,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重点实施222户企业依法破产,打通劣势企业退出通道,累计解除债务139亿元,盘活资产28亿元。抓住国家“并轨”政策机遇,为15.8万国有职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发放补偿金,推进了劳动制度改革。帮助中直和地方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剥离办社会职能,完成学校、医院、“三供一房”等移交工作。
五是保障了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实施惠民政策,筹集职工安置费用59亿元,其中,“并轨”试点各级政府注入7.8亿元,财政支付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取暖费补贴1亿元,出让土地变现3.1亿元用于安置职工,偿还职工内欠依法仲裁资产变现9.8亿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和投资者支付34.3亿元,未保全土地资产变现预计3亿元等,困扰政府和企业的巨额改革成本得以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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