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2006-06-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2006年第2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对“氧立得”“周林频谱仪”等20种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情节严重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了曝光。
其中,湖北省应城市永兴膏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寒水石药王牌安眠降压治疗器”,广告宣称“用了寒水石药王枕就三天,我就能睡着了”“不用吃药,失眠好了”等,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北京中科亿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蓝丁格尔牌WH型系列乳腺治疗仪”,广告宣称“用于产后催乳、健胸美乳,才用了两次,老婆就能抱着宝宝喂奶了,真是神了”等,广告内容严重超出了产品的适用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同时,内蒙古国创高科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列线康牌超声波治疗仪”和“意通牌纳米银鼻咽喷雾器”、无锡市格新视光学有限公司生产的“父母心牌渐变多焦视力镜”、广东泰宝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离子感应消痛贴(泰宝消痛灵)”等4种产品,在发布广告时,擅自篡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此外,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环牌低中频多功能治疗仪(颈椎治疗仪)”、北京橡果氧立得制氧有限公司生产的“氧立得系列多用途便携式制氧器”、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S-101C型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北京同方神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华同方牌视康仪”、奉化市精益医疗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腺治疗仪”、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奇爽一贴好”、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眼保姆)”等14种产品,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或者篡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广告,同时广告中也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本期汇总中涉及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产品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依法对其加强监管;对在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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