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国有企业政性破产取得实质性进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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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10:16 国资委网站 | |||||||||
按照国办发〔2006〕3号文件和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会议精神,沧州市国资委积极做好所属企业的政策性破产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积极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按照省国资委时间进度要求,国家正式批复的政策性破产企业已经全部实现了破产终结;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将啤酒厂、造纸厂、有机合成化工厂(包括医药总公司)列入了2006年第一批待审核企业,将变压器电炉厂、
二是积极组织召开职代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认真作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取得职工理解和支持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目前,啤酒厂、造纸厂、有机合成化工厂、变压器电炉厂、医药总公司等5户企业召开职代会审议了企业破产方案,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妥善安置企业职工。通过政府举债、财政担保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筹措费用,按照市属企业统一标准、先走人后关门的总体思路,遵循国家政策性破产优惠政策,在稽核、会签、公示基础上,为造纸厂、医药总公司、变压器电炉厂先期兑付了职工安置费用,调整了职工劳动关系,共为3户企业支付职工个人款项8796万元、拖欠职工三险一金3426万元、预留费用2371万元,合计1.46亿元。 四是积极协调金融债权机构,打捆回购不良债权。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主动与金融债权机构沟通协调,争取金融债权机构的理解和支持;以1400万元资金整体收购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12.4亿元不良债权;东方资产管理公司3.24亿元金融债务核销已经完成资产评估,达成了清偿资金为739万元的回购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