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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企业加薪基准线 省属企业工资最低涨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5:2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省劳动保障厅昨日出台省属企业2006年工资增长调控目标,规定省属企业今年度工资增长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预警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下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

  企业增长工资可通过两种途径。实行工效挂钩(包干)的企业,其来源是当年预计提取的工资总额和历年结余,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照现工资列支渠道列支。有支付能力的
工效挂钩企业,当年执行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增资不超过基准线的部分,可核增工资总额基数。据悉,该指导线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时间由各企业根据各自的支付能力自主确定。企业执行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增资部分,可凭执行情况于2006年12月31日前到省劳动保障厅追加工资总额计划。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企业应依法建立健全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2006年度工资增长指导线,参考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逐步增加劳动者的工资,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正常增长,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黄红芳 杨 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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