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支持改制企业发展壮大 解决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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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0:16 国资委网站 | |||||||||
鞍山市国企改革下一步方向已经明确,改革重点将从实施改制转到全力支持改制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妥善处理涉及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利益的后续工作方面。“四条标准”、“三条途径”成为鞍山市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规范做好改制企业后续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基本原则,“3232倍增工程”则是一个最大亮点。 鞍山市国企改革从1996年开始,到“十五”末,圆满完成一般竞争领域629户国企改
今年初,鞍山市将深化国企改革列为“八位一体”重点工作之一,并就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规范做好改制企业后续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提出了产权清晰、各证到位,内欠偿还、保险接续,并轨职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实现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四条标准”,同时明确了改革与保障并举、并轨与就业并举、改造与发展并举的实现“四条标准”的“三条途径”。按照这一要求,全市下一步将积极完成省、市国企改制任务,支持已改制企业做强做大,加速资产变现妥善安置职工。 在做好国企改制及后续工作的基础上,鞍山市把重点打在大力支持已改制企业做强做大上。截至目前,629户改制企业中,破产及注销的有277户,持续经营的有352户,其中改制后得到发展壮大的有282户,约占80%。按照鞍山市确定的“总量倍增、位次前移、追赶沈大、殷实和谐”发展目标,今后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改制并持续经营的这282户企业招商引资上项目上,重点实施“3232倍增工程”,支持这些企业做强做大:打造中油天宝、海镁矿业、钢材物流3户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支柱企业,计划实现年销售收入200亿元;壮大20户年销售收入5至10亿元的骨干企业,计划实现年销售收入110亿元;发展30户年销售收入1至5亿元的强势企业,计划实现年销售收入40亿元;培育2倍以上增长的其它企业229户,计划实现年销售收入18亿元,与全市经济同步倍增。通过实施“3232倍增工程”,到“十一五”末期,282户企业力争实现年销售收入368亿元,成为全市快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