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1:22 东方早报 | |||||||||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昨日发表的《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纪念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一文中称,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应当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要依法从高征收。应当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6月25日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 孙文盛表示,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孙文盛透露,“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十一五”期末,我国耕地保有量要不少于1.2亿公顷(18亿亩),这是一个约束性指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部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抑制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 孙文盛表示,要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稳步推进工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发布市场信息。 早报记者 梁文汇 罗勇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