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手保护饮用水地表水源区域,工商部门擎利剑重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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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0:28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 |||||||||
2006-6-19 环评不达标的工业园区、躲避执法检查的“开关企业”、屡屡以罚代治的“牛皮户”……这些违法排污企业的神经绷紧了。记者从山西、江苏、内蒙古等地方工商局获悉,全国部分省区市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在6月中旬已经正式展开。
5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电监会七部委联合召开2006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联合整治企业非法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指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工业园区是工商部门今年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区域,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废旧物资加工等是今年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行业。电话会议后,各地工商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及时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 自6月1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已开始对饮用水源地企业违法排污、工业园区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并将从8月1日起,对检查出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据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塔里木河、博斯腾湖是新疆地区重点流域,流域周边和各城市饮用水源地沿岸存在违法排污的大中型企业和一批中小企业,工商部门把流域周边的违法排污企业列入了此次重点整治的名单。 由于资金、技术等条件的限制和企业管理者环境法制意识淡薄,一些私营企业存在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短视行为,不建治污设施,违规投产,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质量低劣的治污设施,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的治污设施完全是应对环境检查的摆设,执法人员来了“开机欢迎”,执法人员走了“关机欢送”,企业变成了“开关厂”。针对这种情况,山西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山西此次对排污企业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检查行动中,工商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把专项执法和日常执法结合起来,建立治污、查污的长效机制。 在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一些由于环保等原因需要被关停的企业选择了不发达地区作为自己的转移地。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甚至降低环保准入门槛,把一些污染企业招进门来。安徽和苏北是长三角地区经济辐射和梯度转移的战略前沿,江苏省工商局表示,在引资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有关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查工作,对国家禁止建设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属于严重污染、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项目企业一律不予登记,以遏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各地工商部门承担着国家多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行动任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就是其中的一项。2003年以来,工商部门认真贯彻我国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对淮河、太湖流域的江苏、浙江、安徽以及内蒙古、山西、重庆等地区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整治;参加组织了对四川、陕西、辽宁、黑龙江等地的联合督查。从2005年6月至11月,工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在环境整治行动中,共检查了22万多家企业,依法查处1.5万多家违法排污企业,使一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受到严厉查处,一些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整治违法排污保护环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工商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