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大事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05:00 财经时报 | |||||||||
2006年3月27日胡锦涛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继作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大任务。中部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
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构想,并指出“加快中部地区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引起中部省份极大关注;在200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抓紧研究制定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 200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拓中部地区大市场,发展大流通。 2006 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积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再次成为强音。再次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积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变得分外明朗。“充分发挥中部区位、资源、产业和人才优势,重点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强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2006年4月15日中部崛起的纲领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正式出台。10号文提出了36条的政策措施,分为9个方面,分别是:整体要求和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交通流通优势、促进城市群和县域发展、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加强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