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招狙击外资炒房 相关文件处于部委会签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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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04:1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高静 王芳艳 北京 上海报道 “限制(外资投资房地产)的具体措施应该很快就会出台,目前这一政策文件正处于几个部委‘会签’阶段。”6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位官员透露。
此前,市场已开始风传相关限入措施即将出台。上海一家专职代理欧洲资本投资中国内地房地产的公司人士透露,一些外国客户受此影响,正变得观望,业务量最近也有萎缩的迹象。实际上,限制外资投资房地产在国外已有先例。比如匈牙利要求外资投资该国房产,必须组建公司进行投资,这使得很多个人投资者感到手续麻烦,而且组建公司还必须缴纳高额的企业所得税。 一位消息人士透露,将出台的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税收措施,比如调整对进入房地产领域的外资一直享有的所得税减免等优惠;对房地产企业中的外资比重和房地产企业的外债规模作出限制;从资金流入和结汇方面出台一些行政性的外汇管制措施;在外汇管制政策上,区别对待外国非居民个人和外国非居民法人。 “如果不控制外资,就等于宏观调控只管了一半。”上述官员表示,当前收紧信贷闸门、约束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最低比重等方面政策已陆续出台,但是,如果不管住外资进入地产领域,那么今年上半年出现的固定资产投资过热还是降不下来。 虽然在政策出台之前,监管当局已对外资进入房地产的情况作了调研,但是政策出台的效果仍有待观察。上述代理欧洲资本投资中国内地房地产的公司人士评价说,“房地产的投资已是一场货币市场的盛宴,中国政府要博弈的是一个庞大的资本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