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部分城市将提高出租车起步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10:52 贵州都市报 | |||||||||
贵州省四部门发文疏导客运价格矛盾 部分城市将提高出租车起步价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物价局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四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引起的客运行业价格矛
文件规定,对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后,通过财政补贴、减免费后不能弥补出租汽车增加的运营成本,起步价在5元以下的,各市(州、地)、县(市、区)将按法定程序适当提高起步价以疏导价格矛盾。提高起步价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予以化解,出租汽车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为每乘次0.5元至1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州、地)、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而对于我省非农村公路客运(等级公路)基本运价暂不调整,但从2006年6月1日起开征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为0.011元/人/公里。 为进一步给出租司机“减负”,四部门还出台了取消、免收、降低涉及出租汽车的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相关政策,另外,农村公路客运从2006年6月1日起降低客运车辆客货运附加费收费标准。 同时,各市(州、地)、县(市、区)将对本地出台的涉及营运车辆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各级相关部门将把取消或免收的项目和新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物价、财政部门将要加强对涉及运输行业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高收费行为。 作者:李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