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加薪基准线 对垄断企业加薪作强制约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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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2:5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石玉 发自郑州 《河南省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14日正式发布。该文件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的增长提出了具体约束。 河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下称“河南省劳动厅”)发布的今年该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河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自2004年开始发布,今年是第三次。上线、下线、基准线中,基准线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增长的企业;上线适用于效益好、工资增长较快企业,是一种“预警信号”;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今年河南的指导线对某些收入高得离谱的垄断企业作出了一些强制性约束。河南省劳动厅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称,为调节收入分配不均、控制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现象,今年特别规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5倍至2倍的企业,今年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17%的基准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2倍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13.6%。 这位负责人还称,工资指导线的制定依据,是河南省十几年来的企业工资水平、社会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近年来,河南省GDP年均增长率在9%以上,GDP总值稳居全国第五名,中西部地区第一名。这是职工工资逐年提高的根本保障。 去年,河南省的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12%,上线为18%,下线4%。 河南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2%左右,去年上升3.4%。“物价上涨是今年比去年提高了基准线的原因。”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河南省劳动厅工资处助理调研员黄振宇对当地媒体称,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不论企业参照哪条指导线,职工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河南省劳动厅的资料显示,该省去年10月起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480元/月、400元/月和380元/月,各省辖设区市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河南省劳动厅一位工作人员称:“指导线其实对民营企业的参考作用比较大。一些民企效益提高后,确实不知道该给员工涨多少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