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娜
天津、北京报道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布的《200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称,“海河水系水资源匮乏,重度污染。”
根据《公报》,在65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海河水系劣五类水质的断面比例高达54%,居七大水系之首。相比之下,水质较好的珠江和长江在该项的比例仅为6%和11%。
6月8日,记者从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了解到,除污染严重之外,海河流域还遭遇河道断流、湿地萎缩、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以及土壤盐碱化等六大生态威胁。
据海委副总工程师何杉介绍,海委正在制定《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通过流域初始水权分配、水功能区管理、区域节水型社会和生态修复四个方面解决上述问题。按照水利部的工作部署,这项工作将在年内完成。
供水格局难以改变
事实上,对海河流域水况的不良评价已连续几年出现在环保总局的环境状况公报中。海委水资源保护局副局长林超坦陈,“海河流域水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水污染严重和水资源短缺两大问题,早就成为专家们工作的重心。今年初,打造“清洁海河,湿润海河”被确定为海委“十一五”工作的核心主线。
统计数据表明,海河流域地表水资源极为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93m3,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远低于国际通行的人均1000m3紧缺标准和500m3极度紧缺标准,属于资源性严重缺水地区。因此,流域各地往往通过超采再生能力极其缓慢的地下水来补充水源。据海委计算,华北平原区2000年地下水超采量81.24亿m3,2004年总超采量78.95亿m3,均约占当年总供应水量的20%。
地下水超量开采直接的危害就是引起地面沉降。在海河流域,已经导致唐山北部、北京西南、河北太行山前平原部分地区含水层被疏干,问题比较严重的是沧州-德州-衡水地区,目前德州以每年30毫米的速度向下沉降。此外,地下水超采还造成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问题。天津控制地面沉降办公室姜主任向记者介绍,目前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水源转换”上。
更为紧迫的是,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达98%。尽管总投资金额高达616.5亿美元的南水北调工程将于不久后进入海河流域,但是海委的专家们认为,由于水价高和水量有限等原因,“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流域的供水格局”。
而且近年南方也普遍遭遇干旱,水资源紧缺早已冲破南北之界,由此引发的区域间争水矛盾频发。2002年以来,先后发生了京津 河杨庄截潜、津冀宁河北地区地下水源地开采、京冀拒马河引水等多起省际水事纠纷。
试点水权分配
何杉反复强调,这次综合规划的前提是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确定,即对现有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以及省际水资源宏观资源配置。
海委水政水资源处副处长阎战友认为,尽管国务院早年对滦河、漳河等少数河流有左右岸分配比例的规定,但还不是真正的总量控制。多数跨省河流尚未进行省际间水量分配,水权不明晰,也是引起争水矛盾的主因。
与其他流域相比,海流流域水系分散,跨省河流众多,水权分配难度较大。因此,海委计划在“十一五”期间选择水事矛盾较为突出的漳河上游、拒马河和 河作为水权制度的试点区域。其中,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已与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同期展开。
漳河上游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6.7亿m3,特枯年只有8.9亿m3,而晋冀豫三省预测的2020年总需水量达到17亿m3。在“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编制中,海委按照确保沿河村庄基本生活生产用水,在现有国务院批准的河南和河北分水原则的基础上,平衡山西省的合理用水需求。
何杉介绍,规划过程中已经多次与各省进行协商,多次修改规划,“力争在年内完成”。
不过,《水法》中目前只有取水权的概念,而对水权没有清楚地厘清和界定,给试点工作带来难度。海委科技咨询中心副主任张建中说:“宏观的综合规划只能为水量和水权的分配提供依据,而在微观上对每条河流进行具体分配,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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