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迟明霞 14日北京报道】
发改委于日前发出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对中央投资的农村项目稽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项目的稽查。
根据国家投资重点和年度计划安排情况,《通知》明确2006年稽查的重点项目为:农
村饮水安全工程、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植物保护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退耕还林工程、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两所一庭”建设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
具体稽查内容包括:一是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是否合理,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项目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等问题。二是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管理人员力量和素质是否满足要求,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三是国家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拨付情况,中央投资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的问题;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存在缺口,各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农户补偿、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四是项目建设进度是否滞后,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否正常运行、发挥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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