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平方米70%政策解读期待定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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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2:51 中华工商时报 | |||||||||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称不知道有此类事情 【记者 陆昀 14日北京报道】 今天有媒体报道,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在中国房地产协会主办的“2006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报告会”上明确,“九部委‘新政’中关于90平方米的中小
此前,开发商以及社会上的人大多对“国十五条”中“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的规定理解为,是对每个新建建设项目的比例限制。从现在的解释看,大家对“国十五条”的理解应该是错误的了。 新政策最终落在“项目”还是“地区”,对市场面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如果真如沈建忠所说,新政策对单个项目的刚性约束有了改变,现在不少项目的开发商或许可以松口气了。然而,沈建忠此间透露的“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规划司等相关部门已经在拟定90平方米中小户型建设的实施细则”的消息也告诉人们,政策如何执行最终取决于建设部和各地实施细则的出台与落实。 由于有关沈建忠“90平方米”、“70%”说法的消息并非官方发布,在今天开幕的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国际年会上,不少媒体希望从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以及建设部规划司司长那里,对沈司长的政策解释给予求证。仇副部长回应媒体,他本人没有参与此类研讨,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 大家认为,沈建忠的讲话恐怕不会是空穴来风。但作为国家重大的宏观调控政策,如果众多人理解出现歧义,建设部等部门一定会就此有一个公开的、明确的解释。同时,如果90平方米、70%两大指标由项目控制改为地区控制,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政监督问题肯定成为人们下一步备加关注的焦点。而目前只有静待官方细则的出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