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重庆七部门喊打国资场外交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2:27 第一财经日报

  过去两年共出现24宗违规交易,涉及资产高达8亿元

  本报记者 程维 发自重庆

  重庆市七部门13日向当地媒体通报说,当地国有资产私下交易现象屡禁不止,两年内共出现24宗违规交易,涉及总资产高达8亿元。为此,重庆市政府将就国资交易进行全面整顿

  不过,当地某国企负责人认为,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当地政府应收回国企或基层政府的国资出售权。

  两年8亿国资场外交易

  13日,重庆市纪委、国资委、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国土房管局和公安局七部门联合召开全市贯彻国有产权转让法规工作会。会议披露,最近两年,重庆共完成场内交易1887宗,涉及交易额45.12亿元,盘活国有资产额近100亿元,有效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过,场外违规交易依然火爆,交易额高达8亿元,已接近场内交易额的20%。

  重庆市政府规定,为防止“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凡经营性国有产权,国有涉讼资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都必须进场交易。所谓“进场”,即在该市国资委下属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重庆市联交所”)公开挂牌出让,通过招标、竞拍公开找买主。

  重庆市国资委官员在会上称,上述8亿元违规交易资产中,已有7028万元资产成功易主。

  重庆市联交所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了两桩相关案例:

  去年4月,重庆市大足县玉龙镇跃进煤矿改制,将成交价为7000多万元的标的,未在该市联交所挂牌评估,私下交给重庆市拍卖中心进行拍卖;

  今年2月,重庆市涪陵有色金属公司委托重庆国盛拍卖公司,拍卖所持有的涪陵电力(6 0 0 4 5 2 .S H)3 0 0 万股国有法人股。尽管786万元的最终成交价比委托底价增加了20%,但拍卖信息未按规定在报刊上公示。

  区县官员:“不知游戏规则”

  “目前我市实施国资场内交易的阻力很大。”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崔坚在会上说,该市部分区县领导公开为场外交易“开绿灯”,给产权交易部门打招呼、批条子,利用职权干扰国有产权进场;还有个别行政部门把关不严,违规办理过户手续。

  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一位负责人则称:“‘国有资产必须进场交易’的规定两年前就下发了,但至今一些区县居然说不清楚‘游戏规则’。”该负责人称,该市有的区县领导对进场交易缺乏认识,认为自己操作已经非常规范,用不着进场。

  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的调查显示,该市个别地方领导并未按时转发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交易的文件,甚至擅自压下文件,不传达、不转发、不执行,导致政令不畅通;还有官员认为进场会增加成本,因此公开抵制进场;更有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表示:“从没听说过国有资产交易要进场。”

  重庆市已计划从下月开始,由上述七部门对各区县、国有企业近年来国资转让的成交、审批、过户、职工安置情况进行清查。此外,还将对各区县官员“恶补游戏规则”。

  该市还将公开打击下列行为:国企负责人在未经出资单位领导集体决策的情况下,利用改制和产权转让的机会,低价出让国资;弄虚作假、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管理层滥用职权“自卖自买”;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等不法行为。

  良策:收回国资处置权?

  目前,重庆市“赶羊进场”的措施是:对于场外交易,该市联交所及其分支机构不出具鉴证书,国资监管机构不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财政、工商、国土房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不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必要时,国资监管机构还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场外交易无效。

  但当地某国有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管理层人士昨日对记者称,上述措施可能并不能全面杜绝场外交易。他认为,目前有关国有资产是否进场交易的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演化为省、市级政府与国有企业负责人群体及区、县官员之间的一场博弈。只要区、县或更低级别的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还拥有国有资产出售权等资产处置权,场外交易就不可能完全禁止。

  这位人士说,目前我国推行的是由国资委代为履行国有出资人权利和义务的制度,但目前各地的国资委通常只能直接管辖当地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的管辖及处置权限依旧在相关行政部门或区、县甚至更低级别的政府机构手中。因此,单纯要求区、县政府或官员把国有资产交易集中到产权交易所进行,有较大的操作难度。

  该人士建议,可以考虑将当地国企的资产处置权收回到省、市级政府手中,这样还能避免国企负责人自作主张变卖国企资产的现象。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