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入经营决策层的总法律顾问首次现身其中
本报记者 张馨月 发自北京
今年,中央企业将向海内外公开招聘26位中央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昨日,第一批的10个职位公布。此次是4年来央企招聘职位总数最多的一次。
此举也标志着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招聘工作将分三个阶段举行。第一批面向海内外为10户中央企业招聘7位副总经理(副局长、副院长)和3位总会计师。招聘公告将于6月19日发布。
第二批为5户特殊性质的中央企业招聘5位总会计师,招聘只面向特定范围内的中央企业,招聘公告将于近期在特定范围内发布。
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批将于8月左右招聘11位央企总法律顾问。这是国资委首次受央企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总法律顾问职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表示,与过去的中央企业法律事务部相比,总法律顾问真正进入了经营决策层,需要的是能够进行法律审核、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按照国资委的要求,2007年底前53户大型央企要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166户央企全面建立法律事务机构,但目前进展仍不顺利。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多次强调要“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并在今年4月28日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国资委将“支持部分中央企业开始统一面向全社会选聘总法律顾问”。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年的招聘将采用更适于选拔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考评方式,全面引入评价中心技术的考评方法,注重考核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更适于高级经营管理层面的人才选拔。
探索央企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是国资委致力推进的一项工作。2003年首次向海内外公开招聘7名高级经营管理者。2004年扩大规模,公开招聘23名高级经营管理者。2005年进一步扩大规模,招聘包括2个“一把手”在内的25名高级经营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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