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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公开招聘央企高管 总法律顾问首次出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11:2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日前已正式启动,招聘公告将于6月19日通过各大媒体向海内外广泛发布。

  国务院国资委2003年首次向海内外公开招聘7名高级经营管理者。2004年扩大规模,公开招聘23名高级经营管理者。2005年进一步扩大规模,招聘包括2个正职职位的25名高级经营管理者,实现了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的重大突破。

  通过三年的招聘工作,先后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等一大批中央企业选拔了50名优秀的高级经营管理者,同时也储备了一批素质优良、年富力强的后备人才。公开招聘的高级经营管理者走上相关领导岗位后,海内外反响热烈,企业上下均给予了较高评价。三年的公开招聘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积累了经验,对推进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006年的公开招聘工作将巩固和扩大三年来公开招聘的成果,招聘的职位总数将超过去年,成为历年来职位总数最多的一次。

  今年招聘工作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小批量、多批次”。第一批面向海内外为10户中央企业招聘7位副总经理(副局长、副院长)和3位总会计师;第二批为5户特殊性质的中央企业招聘5位总会计师,招聘只面向特定范围内的中央企业,招聘公告将于近期在特定范围内发布;第三批受11户中央企业的委托,将于8月左右面向社会招聘11位总法律顾问。二是首次受中央企业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总法律顾问职位,专业性更强。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多次强调要“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并在今年4月28日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国资委将“支持部分中央企业开始统一面向全社会选聘总法律顾问”。在此背景下,中央企业为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人才,主动委托国资委招聘总法律顾问职位。通过国资委这种集中组织的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形式,拓宽企业选人用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采用更适于选拔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考评方式。在总结前三年招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引入评价中心技术的考评方法。评价中心技术注重考核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更适于高级经营管理层面的人才选拔。通过对综合测评考核体系的完善,以更加科学规范的选拔方式,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满足企业的需求。

  即将开始的第一批面向海内外招聘的10个职位是:

  副总经理(副局长、副院长)7名

  1、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分管企业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

  2、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院长1名(分管科技管理、生产经营工作)

  3、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院长1名(分管国际工程、工程公司组建和组建后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副局长1名(分管地质矿产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5、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分管经营管理工作)

  6、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分管市场营销工作)

  7、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副院长1名(分管学术管理、研究生教育和员工培训工作)

  总会计师3名

  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会计师1名

  2、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会计师1名

  3、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有关2006年公开招聘工作的详情,请关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as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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