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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揭秘民间借贷实为高利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15: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近期民间借贷活动异常活跃,在一些报纸上,天天可见打着“免抵押,1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无风险”等口号的贷款广告。

  然而本报记者经过调查后发现,由于缺乏专门的规范管理,不少提供民间借贷服务的中介机构,行走在灰色地带,有的采用虚拟消费的违规操作,从信用卡上套现;有的采用信用担保形式,以借款者名义向银行借钱,从中收取高额的手续费;有的虽然资金来源于民间
,收取的利息却相当于银行的二十余倍,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甚至有中介机构利用融资者急需资金的心理,采取未办业务先收手续费的方法,骗取高额的手续费。

  策划:刘家虹 记者:三江

  如果借贷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就是高利贷,有些民间资金的放款收取的月利息银行同期利息的20多倍

  一般民间借贷采取放款的同时扣除手续费和利息的做法,这种未放款先收费的方式欺诈性较大

  近日,根据广告提供的线索,记者以急需贷款为由,探访了广州市数家打着“快速贷款”口号的中介所,发现大部分中介所打着投资咨询公司的牌子,其中相当部分挂羊头卖狗肉,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业务与贷款业务丝毫没有关系,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营业执照。

  在东风路一高档

写字楼里,记者按电话指引,找到一家声称针对个人最高可放50万元无抵押贷款的所谓投资公司,发现大门上除了门牌号,没有任何招牌,走进面积仅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只见有五六个员工正在紧张地接听电话,但墙上一片雪白,不见挂出营业执照和任何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文件或证件,只是在玻璃门上贴着“某某投资”几个字。

  贷款额在2万至800万元间

  而在海珠区金菊街的一家中介所,记者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门口没有任何招牌,走进有些凌乱的办公室,里面只有一个接待员和一个所谓的经理,根本不像什么公司,在所谓的经理办公室,记者发现墙上挂着一个2006年4月在越秀区注册的“某某信息咨询公司”,经营业务一项却是商品信息咨询、家政服务、美容服务等与贷款业务毫不相关的内容。

  尽管这些借贷中介采取地下操作的方式,业务却异常火爆。上午10时30分左右,当记者来到一家规模较小的中介所,按前台接待小姐的要求进行登记时,记者发现登记本上已记满两大页,贷款额在2万元到800万元之间。

  而在广园新村的一间规模稍大的中介所,在提前一天预约的情况下,记者仍然等候了半个多钟头才得以与其经理会谈,在等待期间,前来贷款者络绎不绝。

  利用POS机虚拟消费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借贷中介的资金都来自银行,一般放款期在一个星期左右,部分借贷中介也提供自有资金的应急放款,但一般采取高利贷的形式。

  从银行套钱的手段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就是中介利用POS机进行虚拟消费、对信用卡违规操作以提现,在记者走访的数家中介中,几乎所有的都提供这类业务,其中一些规模较小的中介甚至以此为主业。

  针对记者有关个人无抵押贷款的咨询,好几家贷款中介都表示,如果没有物业可抵押,他们可以采取信用卡提现的形式放款,最高可以贷款50万元。只要借款人向中介交几千元的手续费,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物业证明和收入证明,中介所就可以利用自身与银行建立的特殊关系,替借款人向银行办理信用卡金卡,每张金卡的投资额度达5万元。

  对于记者关于信用卡不能全额提现而且提现手续费高的问题,一位经理介绍,“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们会给你提供POS机,你取款时只需拿卡过来刷一下,也就是进行一次虚拟消费,我们马上就能给你提现,每次只收50元的费用。”对于记者关于信用卡透支免息期短暂、过了免息期罚息代价太高的质疑,该经理表示,只需留出一张卡来,在其他信用卡快到期时用来还钱,就可万无一失,“如果你按我们的指导利用好信用卡的免息期,这笔贷款都不用交利息的。”

  除此之外,一些中介也提供以个人信用担保借贷和民间资金借贷的业务,不过费用都相当高。一家中介向记者介绍说,个人信用担保借贷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最后发生借贷关系的是银行和借款人,利息按银行挂牌价,但中介要从中收取13%以上的手续费。

  另一家中介所则表示,除了在放款时扣除13%的手续费外,需提前收取一笔综合费用。对于先收取部分服务费做定金再进行借贷的做法,有知情人士表示,一般民间借贷采取放款的同时扣除手续费和利息的做法,这种未放款先收费的方式欺诈性较大,因为如果办不成贷款,这笔钱也很难收回。

  有些贷款月息高达10%

  对于先收取部分服务费做定金再进行借贷的做法,有知情人士表示,一般民间借贷采取放款的同时扣除手续费和利息的做法,这种未放款先收费的方式欺诈性较大,因为如果办不成贷款,这笔钱也很难收回。

  也有一些中介所表示可以提供民间自有资金的借贷,一天就可以放款,但利息惊人的高,记者调查了数家中介,都表示需收取10%的月息,相当于同期银行利息的20多倍,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

  银行和律师:

  借款人经济风险法律风险高

  对于恶意透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005年3月人大通过的《关于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法律界人士也表示,长期以来民间借贷纠纷不断,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都非常高。诺臣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称,从经济角度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就是高利贷,而事实上,有些民间资金的放款收取的月利息高达10%左右,是银行同期利息的20多倍,是明显的高利贷。

  至于法律风险,李律师表示,由于不少民间借贷采取高利贷的形式,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出借机构往往会通过一些变相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通过打欠条的方式将借贷关系合法化,或者采取反担保的方式控制借款人的物业,甚至包括一些非法的手段,如果借款人到时还不上钱,甚至会面临生命危险。

  央行:

  对民间融资应予以疏导

  今年3月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发表演讲时表示,“长久以来,民间融资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如果只是用自己的资金从事借贷活动,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对利率的限定,那么民间融资就不会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

  “但民间融资有时也会被一些不法之人利用,为保护公众的利益,政府对民间融资给予引导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让民间融资公开化,既有利于对借贷双方利益的维护,更便于借款人积累信用走向正规融资。”

  事实上,由于浙江温州地区的民间融资相当发达,自2004年开始,央行便对该地区的民间融资进行了监测。由于市场比较发达,操作相对公开化,根据央行不久前发布的《200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据中国

人民银行杭州支行的监测,去年第四季度,浙江省一年期以内的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为13.2%,利率相当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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