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光远表示目前我国预算法大幅修改条件不成熟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7: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实习记者 何鹏 记者从6月10至1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等单位主办的“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研讨会上获悉,今后五年我国现行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规范将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其中预算法的修改工作颇受关注。
预算法属于本届人大任内“审议且必须完成”的59件法律案之一。据悉,今年10月该法的修改草案将提交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法案室主任研究员俞光远在讲话中说,由于目前一些关系重大的政治经济体制尚未改革或确定下来,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政的划分尚不科学,要对预算法进行根本性的大幅度修改的条件不成熟,所以这次修订预算法在范围、内容和程度上,只能是立足于中改或者争取中改为好。 基于这种思路,俞光远说,本次预算法修改需要重点解决分税制预算制度改革、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准时间矛盾、部门预算改革、人大审查监督预算、预算超收收入的使用、决算草案编制审批、预算外资金使用加强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等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