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土地竞买:不满足70%要求者罚出场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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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2:2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 青岛市日前打出了抑制虚高房价的“组合拳”。今后,套型低于90平方米的住房总面积少于总建筑面积70%的项目,将不能参加土地竞买;政府也将每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拿出15%资金,专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同时,将建立违法批地、不负责任批地领导人终生责任追究制。
去年,青岛因房价猛升而被列为全国重点监控的8个城市之一。今年3月,青岛市四区的每平方米房产均价达到了5449元,而该市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2920 元。 严守“国六条”精神 本月26日至7月10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公开挂牌出让5宗储备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有3宗住宅用地首次对商品房户型面积进行了硬性规定,要求必须执行国家出台的上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相关规定有“溯及力”——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要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青岛市出台的政策还称,将对所有开发项目逐个排查,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20%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最新一轮调查摸底,青岛市现有闲置土地225宗,面积354万多平方米;空闲土地150宗,面积168万多平方米。 “新政”效果成疑 青岛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规定虽然严厉,但执行起来困难不小。这位人士说,房地产开发商有自己的应对办法。比如快到期限时弄几台机器往工地上一摆,政府部门又如何判断是否真正动工? 更关键还在政府对房价的真正态度。上述人士认为,房价上涨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政府部门不会容许房价下跌。 此前,青岛市相关领导在谈到房价问题时曾说:“城市的房价一定要考虑保证低收入人群能够住得起的前提下,不能人为地把房价打下去,它只要不是虚拟的和泡沫的,不能人为压下来。如果人为打压,那么已经买房子的人就意味着贬值受损失。要非常谨慎保持目前房价的稳定,保证房子不贬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