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顿协调力度升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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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 14:54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李乐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李乐北京报道 被称作地方“第二财政”的土地出让金正在进入国家审计署的视野。 6月3日,在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结束后,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记者表示,对
5月29日,在国土资源部的一次动员大会上,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亲自出席——这是监察部正式介入房地产调控之后,该部门高级领导首次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会议中“亮相”。与会人士称,陈昌智做了措辞严厉的简短讲话。“要下决心查处一批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一批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一位当时的与会者向记者回忆。而此后于6月1日开班的“国土资源厅局长培训班”据称也得到了监察部方面的支持。此后,有消息称,监察部很可能全程介入国土资源部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 这一切表明,土地调控已经开始协调工作,而且随着审计署的关注和监察部的介入,协调的力度明显正在升级。 协调与效率 本次多部门协调的用意,显然是在规范地方政府。 今年4月,国土资源部在公开土地大检查结果时,指出多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背后均牵涉到地方政府。记者随后曾向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询问类似违法案件的最终将如何处理,当时,这位内部人士就曾私下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检察出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况”,至于如何处理地方政府以及当事责任领导,“应该是中纪委和监察部才能做到”。 “按照规定,土地出让金应该主要用于土地本身,通常是耕地保护、征地补偿,或是土地开发整理,但是现在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却主要支出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 “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地方政府应该纳入预算管理。”李金华向记者强调。而目前,地方政府采用的是非预算管理的方式,既不向人大报告,也不受监督。 地方政府在土地领域的“自由空间”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引发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北京市土地协会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中国东部地区的一线城市目前基建资金的40%~60%都来自土地出让的溢价收入,而被用于土地上的投入,却远达不到这样的比例,这恰恰是缺乏监管审计的结果,而这也直接造成了耕地保护、廉租房建设方面的投入不足。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还会压低甚至免收本该收取的土地出让金。记者了解到,在审计署去年对地方政府的审计过程中,发现不少地方政府存在不同程度的“少收、甚至不收”土地出让金的行为,累计金额已经达到55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 李金华一针见血。 实际上,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多次下发文件,严格禁止并查处地方政府为招商而压低地价,甚至“搞零地价招商”。但依据审计署方面的数字来看,这一系列的文件在地方层面并未得到全面贯彻。 “国土资源部主要的是业务管理权,对于地方政府往往缺乏足够的‘震慑’,而监察部具有处罚权,对规范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策的行为显然力度更大”。前述专家向记者分析。 效果与期望 无论是审计署的关注,还是监察部的介入,都在于行政监督权的凸显,而这恰恰是外界普遍对本次调控寄予的期望所在。 “在发现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方面,审计署有自己的优势。”李金华在论坛上公开表示。“检查、监察部门在对经济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检查时,都必须掌握一定的情况或者有举报,但审计署的审计工作可以是例行的。” 李金华说。 实际上,审计署此前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方面已经“屡有斩获”。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杭州市小河山、下沙两个高教园区违规占用5262亩基本农田的案件。这个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案件便是在国家审计署例行的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先前并未接到任何举报,同时审计署还审计出了廊坊、南京、珠海等一系列的类似案件。 这让国土资源部对于审计署抱有足够的信心。记者了解到,在国土资源部内部,已经有思路提出主动邀请国家审计署进行协调工作,以加强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力度。 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要求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农民,以及九部委《意见》要求土地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作廉租房投入的背景下,“非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金能否为地方政府按照规定使用,显而易见,审计署的审计无疑将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于这一作用,李金华也并不否认。 此外,有关方面还希望监察部的介入能够加速地方政府处置闲置未开发土地的速度,以加速盘活存量土地,实现重点城市土地与房屋的充足供给。同时,监督地方政府确保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给,彻底贯彻中央推行的若干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