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证交会终止中国人寿非正式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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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6:58 每日经济新闻 | |||||||||
“原罪说”虚惊一场 秦晓华 每日经济新闻[2006-06-09] 在纽约和香港两地上市的内地头号寿险商———中国人寿(LFC.NYSE,2826.HK)昨日发布公告称,目前已经收到美国证交会执法局发出的函件,通知对该公司的非正式调查已经终止,并且没有向美证交会建议采取任何执法行动。
至此,笼罩中国人寿长达两年多的“原罪”阴影终于散去。 2003年12月,作为内地最大的人寿保险商,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共发股票74.4亿股,募集资金34.8亿美元,成为当年全球融资额最大的案例。然而不久之后,中国人寿在以监管严厉著称的美国证券市场遇到麻烦———2004年3月,中国人寿遭到美国股民两次“集体诉讼”。 诉讼源于国家审计署2004年1月30日披露的对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审计,其母公司涉嫌各类违规资金约54亿元人民币。起诉书认为,中国人寿在上市前知道国家审计署要发布重大不利消息但不披露,导致中国人寿股价虚高,进而使投资者在消息披露后因股价下跌受损。 中国人寿对此抗辩认为,国家审计署审查的重点仅仅是“原先的中国人寿”问题,这些问题并不存在于重组后上市的中国人寿。昨日,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美证交会非正式调查的终止,悬在中国人寿头顶两年多的“板子”终于撤除,但“原罪”事件无疑可成为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的经典教材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