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下月再度放宽外汇管理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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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3:46 第一财经日报 | |||||||||
境外投资购汇不设限 □记者 马伟伟 晨报讯 随着国内企业“走出去”向海外市场进军,境外融资成为一个突出的难题。不过,这一状况有望大为改观。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部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
根据该《通知》,7月1日起,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所需外汇,可使用自有外汇、人民币购汇及国内外汇贷款,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再核定并下达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同时,境内投资者如需向境外支付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经核准可以先行汇出。外管局称,这一调整将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境内投资者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 尽管放开了境外投资的购汇额度限制,但这并不等同于企业可以随意投资海外资本市场。《通知》将境外投资界定为“境内各类法人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此外,《通知》还要求,自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完成相关程序的,应将境外账户剩余资金调回境内原汇出的外汇账户。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孙立坚教授表示,放开企业购汇的额度限制,一方面将助推国内企业走出去,同时外汇的双向流动有利于人民币资本项目的逐步放开,在短期内有利于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 摩根大通首席中国经济学家龚方雄指出,现在是宣布这一决定的良好时机,因为全球市场一直在走软,而这种情况持续到夏天的可能性也很大,这对中国的机构来说是投资外国资产的好时机,因为他们可以在相对较低的价位买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