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热钱中国路径解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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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2:44 第一财经日报 | |||||||||
杨红旭/文 房地产宏观调控再次来袭,在国内投资客饱受打压之时,海外热钱也成了众矢之的。然而在这次“国六条”细则中,并没有对海外热钱的限制,追溯到之前的“国八条”也没涉及对房地产中海外热钱的管制。但海外热钱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了解和正视海外热钱在房地产市场中的状况,有利于对热钱进行科学的监管,使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正
热钱入境逐年递增 据商务部统计,今年1月份至3月份,房地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79亿美元,同比增长47.67%,占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商实际投资额的一半以上。据调查,境外资金直接流入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占比逐年攀升,2001年为16%,目前已超过30%;今年年初以来外商投资于北京房地产项目的资金超过30亿元。 “热钱”又称“游资”或“逃避资本”,是充斥国际金融市场上迅速流动的短期投机性资金,它的最大特点就是短期、套利和投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即是其一大“杰作”。由于目前中国针对外资进入的监管相对宽松,其行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目前进入内地的外资中,只有外商直接投资(FDI)和贸易顺差有具体统计数字,比如2004年国家外汇储备余额比上年增加2067亿美元,而2004年的贸易顺差和FDI之和为926.1亿美元,两者相差1100亿美元,其中热钱数量不小,但具体难详。 大体而言,进入房地产行业的外资分为四类:其一、直接设立外资房地产投资公司或参股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二、外资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其三、间接投资,购买开发企业的股票、债券,外资中介以包销的方式批量买入楼盘,再进行商业性销售;其四、非居民外汇流入,结汇购买房产。其中,可以称为“热钱”的主要来自于境外机构包销和个人结汇买房,以及部分基金收购楼盘。 热钱的偏好和收购特点 新闻报道中谈及的海外热钱,多是指海外基金投资,尤其是越来越频繁的物业收购行动,其实很多收购案并不能算作热钱投资。目前,外资地产基金机构数量已超过100家,包括摩根士丹利、麦格理银行、荷兰国际房地产、高盛基金、美林证券、ING、莱曼兄弟、瑞银集团、新加坡腾飞基金等国际知名投资机构都已进来,这些知名机构在多采用收购股权的方式投资物业。这些收购具有三大特点。 第一、只收购顶级地段的潜力型物业。海外房地产投资机构在选择目标时,一般有三个偏好:一是地段要好,绝大部分都选市中心顶级地段(别墅除外);二是要具有高增值或和持续增值的潜力;三是更喜欢商办类物业。 第二、注重回报率且多中长期持有。在海外,一只基金的运作周期基本都在5~6年以上。根据投资企业及项目的不同以及风险度的高低,它们要求的年回报率高低各不同,一般至少在6%以上,多数需10%以上。 第三、发行REITs是大势所趋。海外资金中有相当部分是以房地产基金形式进入内地的,其撤出渠道也会倾向于把物业打包成REITs,在海外上市。 加强对海外热钱的监管 海外热钱之所以加快进入中国的步伐,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2000年以来全球范围内的低利率政策,促使“货币泡沫”越吹越大,从欧洲到北美到亚洲,到处流动逐利。其二、自1998年住房改制以来,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每年都保持两位数增长,相较发达国家,中国房地产市场具有长期利好性。其三、相当程度上是在赌人民币升值,许多机构都预测今年年底会跌到7.5~7.8。 海外热钱进入内地,一方面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缓解了行业资金紧缺状况、使部分烂尾楼起死回生,盘活了沉淀性资产;另一方面也推高了某些大城市的房价,万一集体撤退则会对房地产造成伤害,因此需以日本和香港特区的楼市悲剧为鉴。 两次调控都没涉及海外热钱,反映了中央因考虑到其利好的一面而产生投鼠忌器的心理。“九部委十五条”提高首付和延长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年限,根本无法阻截海外热钱;而动作最大的“三限制”,必然会导致90平方米以上房源价格走高,岂不是正中海外热钱下怀? 笔者认为,有必要加强对海外热钱的监管,其一、加强外资的准入管理。“热钱”流入主要是通过混入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自从2002年取消外销房、内销房的区别后,中国也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87个成员国中少数几个对房地产投资没有限制的国家,因此必须加强出入环节的监管。其二、加强销售市场的游资监管。海外热钱集中在销售市场,因此国家应该通过税费大幅提高其交易成本,加大对投机性购房行为的限制。比如对购买多套住房的购房者,提高首付、增加契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否则征收高额营业税,对高档住宅征收消费税,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50%的个调税等。(本文作者为易居中国房地产研究院高级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