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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国土资源部编号土地证书无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6:22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林劲榆 实习生 刘轶琳 报道 昨天,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表示,近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出现大量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私自制售土地证书,严重影响土地登记质量和公信力的行为,国土资源部重申土地证书的统一制作和监督管理工作由部统一负责,凡未经国土资源部编号的土地证书无效。

  据悉,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和土
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也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必要证件。有关业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透露,开发园区、工业园区等曾经一度作为土地出让的主体,但现在所有的土地证书都必须由各地的国土资源管理局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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