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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七千七百多万元直补粮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11:0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省财政厅拨付资金对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

  七千七百多万元直补粮农

  作者:陈岚桦

  本报海口6月5日讯 (记者陈岚桦)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我省为了应对成品油价格上涨对种粮农民的不利影响,拟拨付7762万元对种粮农民进行柴油、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拨付资金将由市县财政直接补贴到农户手中,预计今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兑付完毕。

  该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补贴主要是为了保护我省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对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种粮职工)因

成品油价格调整增支给予补贴。补贴的依据是根据我省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核定的水旱田面积和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以此核定市县和省农垦总局补贴资金。在补贴资金的分配上,重点向海口、文昌、琼海、儋州、乐东、澄迈、临高7个产粮大县倾斜,上述7个市县分别核计增加100万元。

  据了解,此次农资增支补贴将一次发放、直补粮农。省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各市县财政、省农垦总局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将一次性补贴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期间不再随实际价格变动而变动。目前补贴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市县财政、省农垦总局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此次综合补贴的兑付工作将严格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每个种粮户手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其资金兑付方式,由各市县政府、省农垦总局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市县农业主管部门核准综合直补的范围、补贴面积等。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核定补贴标准、金额。兑付农民补贴资金应向农民发放《粮食综合直补通知书》,农民凭通知书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有条件的乡镇应将补贴发放到农民个人银行存折上。补贴不得由乡镇其他部门和村集体集中代领转付。各市县应尽快建立统一的补贴发放渠道,为每户农民在当地金融机构开办农民补贴银行储蓄存折,实现以

银行卡的形式直接向农民兑付补贴资金。国有农场和省属华侨农场的补贴资金发放分别由省农垦总局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自定。

  另据介绍,此次补贴发放要实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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