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手整治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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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0:59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范利祥 上海报道 6月5日上午——第35个世界环境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这是1996年以来,中国第二次发表关于环境保护的白皮书。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已经成为继“地根”、银根调控之后的第三个宏调手段。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在环境白皮书的发布会上表示:“现在国务院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闸门之一(一个是土地,一个是环境),作为宏观调控各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 就在同一天,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七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手推出环保专项行动,并重点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此次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本次环保专项行动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如重点整治长江、黄河、淮河、辽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沿岸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二是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坚决纠正降低环境准入门槛、阻挠环保现场执法、违规减免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对园区内的违法企业,该治的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 三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化工、冶炼、造纸、印染、公路等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上马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对以试生产为由拖延“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周生贤表示,现在,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建设的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违反“三同时”的现象尤为突出。一些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对工业园实行特殊保护,形成新的污染源,甚至成为社会矛盾的集中点。 据国家环保总局调查,在有些地方,新建项目没有做环评的达50%以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对于一些地方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污染反弹屡禁不止,周生贤指出:“问题看似在企业,其实根子在政府,地方保护是根源,环境监管不到位是关键。” 所以,他特别强调,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本次环保专项行动更注重“问责制”。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在上述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直接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追究一批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严肃处理一批直接责任人。 “环评风暴”回放 2004年底,为了贯彻《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根据举报和现场检查,国家环保总局发现一些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评法》。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外界宣布,对严重违法开工的30个建设项目予以查处并曝光,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建设项目。被通报的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负责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都是大型国企和重点工程。 此次被通报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总投资1179.4亿元。其中,火电项目20个,总投资623.3亿元,总装机容量1384万千瓦;水电项目3个,总投资520.2亿元,装机容量1690万千瓦;500千伏输变电项目3个,总投资4.4亿元,其他为石化、造纸、公路、堤防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