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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VS地方执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5:28 舜网-济南时报

  □刘研波

  国务院5月29日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意见》最引人注目之处,是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了一批约束性、强制性指标。前不久出台的“国六条”和此次出台的《意见》,无疑将对我国房地产业产生巨大影响。但新政能否最终成功,还要看落实。

  去年的宏观调控措施后,一些大中城市房价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相反还出现大幅度反弹。之所以如此,原因是中央政策在一些地区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在不少地方,大户型、高档住宅大行其道,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只是停留在规划阶段。

  在

房地产调控中所出现的“执行力不够”的问题,在更多意义上是因为地方政府的无奈。国内目前的财政体制以及地方政府单一化的融资模式,已经决定了地方政府对地产、房产的依赖性,也就造就了地方政府在面对城市发展和控制房产过热中的尴尬。在此次房产新政中要求“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这三条针对的就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处理。这种制约从本质上讲,也就是解决某些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换取发展的短视行为。在新政明确提出调整房产结构具体措施的前提下,城市经营者们不得不去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执行中央的房产新政,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之后,该城市能不能找到一个行业可以像房地产这样给整个经济发展带来动力?而在目前的状况下,没有房地产业这部分所带来的财政收入,城市的基建开支是不是可以再以目前的速度继续发展?

  一方面,

房价问题牵动亿万百姓的心。面对房价疯涨,老百姓怨声载道。房价问题如不加以治理防范,可能演化成全局性问题,影响宏观经济稳定。另一方面,在作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收入的房地产受限后,短时间内,城市发展需要的巨额资金又将从何而来呢?尤其是在建设廉租房这样完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建设中,要扩大规模到产生效应,单一的政府融资手段显然是难以支撑长久的。

  新一轮的迅速直接的调控风暴已然开始,地方政府能否给出满意的“答卷”?笔者私下认为,地方政府要把新政执行得一折不扣,恐怕不只是“提高执行力、明确奖惩措施”等这么简单,地方政府最终还要寻找到替代房地产的新的“造血

干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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