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针对房地产市场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提高大套型住房的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对地产开发商获取银行贷款施以更加严格的条件限制,对购房后五年内转售住房者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等。
这是在去年两个“国八条”基础上进行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一年来的情况表明,我国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的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因此,中央政府在保持宏观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结合新的情况,再次重拳出击,完全有其必要。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就在今年“国六条”和九部门意见出台前后,各种揣测及议论的声音不绝于耳。这其中固然有房地产行业事关国家经济前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因,但另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已经分化出不同乃至对立的利益集团,在重大政策的制订、调整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包括舆论手段)以争取多得利或少受损,也是新形势下合乎逻辑的新动向。
关于这一点,最典型者莫过于房贷首付提高至五成的说法。令人惊诧的是,如此离奇的“新闻”,竟然有着如此广泛的传播,它深刻地反映出房地产市场秩序确实比较混乱,更重要的是,其背后的利益争夺几近不择手段。
一年多来,房地产调控不甚成功的深层次原因,是两个“国八条”在一些地区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而中央政府不遗余力推行的行政、经济措施,遭遇到或明或暗的抵制,如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就是,今年4月份,全国70座大型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平均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6%。
当前渐成共识的一种看法是,下一步房地产调控的关键,在于增强各项政策措施的约束力和操作性。这固然是总结一年多来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正确结论,但除此之外,更需深入思考、也更具挑战性的问题是:为什么房地产调控的落实会出现偏差,以及如何增强各项政策措施的约束力和操作性?
我们仍以房贷首付为例来作一分析。按照九部门意见,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自住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除外)。无须讳言,这是一条有着诸多可商榷处的新政策,而至于其能否得到执行,前景并不乐观。去年上半年,上海银行业也曾制定过类似的“君子协议”,第一套房首付三成,第二套起首付更多,但在其后,由于个人房贷连续递减,这种昙花一现的收缩很快演变为不断升级中的抢夺房贷大战。就在不久前,上海银监局紧急发文,直指房贷创新风险不容忽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显而易见的博弈,还是发生在金融生态综合排名第一的上海,以及基本为国有资本所掌控的银行部门。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之难,首先因为它涉及到极为广泛的利益团体,他们都有着非常强烈的自利倾向。一味强调政策的权威性,或者一味强调道德评判的约束力,效果总是有限的。因此,无论是作为调控者的中央政府,还是作为被调控者的地方政府和企业,应该基于各自以及相互间的长远利益,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而这项工作进行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目前的房地产调控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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