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整治出租车行业 将推新举为的哥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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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 15:30 扬子晚报 | |||||||||
上周成品油价上调的同时,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委同时发出通知——《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负担为切入点,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运营的专项整治行动。记者日前从省建设厅了解到,我省正在配合七部委通知制订出租车行业的专项整治管理办法,估计在本月上旬出台,旨在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省建设厅相关人士还就我省出租车行业的现状作了点评。
出租车企业存在“只收费不管事” [规定]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国务院和省级政府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要本着稳定出租汽车运营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或给予适当降低。 [现状]南京市客管处人士称,目前南京针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有养路费一项,不存在行政乱收费问题。南京某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南京出租车主要采取公车公营模式,由出租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份子钱”和安全风险保证金,驾驶员则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不超过两万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不收取“风险抵押金”和“财产抵押金”。但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出租车公司则是光收费、不服务。南京某出租车驾驶员向记者抱怨,按规定公司收了自己的车辆维修费,自己修车就不用掏钱,但实际情况是,这些费用全由自己付。 [点评]我省出租车行业中每个企业的情况不一样,在减轻收费的这一问题上,很难“一刀切”。政府的行政性收费是可以相应调整的,但出租车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好一概而论。有些企业的营运证不是通过行政审批取得的,而是通过招投标取得,后者的成本自然比前者多。那么,在后期管理中,两者的运营管理费用肯定不同。作为主管部门,只能建议企业尽量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同时要求出租车企业提供好服务。 经营权有偿转让我省2000年已停 [规定]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出台的,要对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出让金用途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现状]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就出台文件,要求全省各地严格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管理,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地一律不得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转让和倒卖经营权。按照这一要求,南京自去年11月1日起就暂停办理全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手续。 [点评]我省从2000年以后就没有批准新的城市进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以有效控制我省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的总量。对已批准的26个城市会进行规范和调整。目前来看,我省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还是比较平稳的,主管部门尚未接到任何举报。此次省里出台的新办法是对七部委通知的一个补充。 今年5个月南京共打击黑车800辆 [规定]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运营的轿车、客货两用车和无照运营或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车等进行彻底清理。 [现状]南京市客管处今年将打击“黑车”作为中心工作,确定了800辆的打击黑车目标。为此,客管处在全市成立了5个稽查大队,截至今年5月份,客管处就已经完成了全年的“打黑”任务。今后几个月,客管处还将进一步加大打黑车力度。 [点评]我省各市对黑车都展开了打击。“黑车”没有执照,属无照经营范畴。“黑车”司机往往也没有资格认证。因为正规出租车司机的驾照具有商业运营资格,与其他运营资格要求不同。司机如果没有这一资格是不能开出租的。南京市客管处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打击黑车运营已初见成效。 陈春林 沈春宁 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