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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受理“森豪公寓”骗贷案 十名涉案人被提起公诉(06-6-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4:15 审计署网站

  轰动全国的“森豪公寓”骗贷案有了新的进展。近日,首都媒体披露,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已对涉案的邹庆、徐维联和孔卫东等10人提起公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这起虚假按揭骗贷涉及金额巨大的案件。

  “森豪公寓”案的线索是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2004年10月在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审计时发现,并经进一步查实相关问题、搜集证据、明确相关责任人后,审计署以《审计要情
》的形式上报国务院。此后,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公安机关随即立案,具体由北京市公安局承办,主要涉案人员随后被逮捕。

  涉案的10名嫌疑人分别以不同的罪名被指控。

  

开发商邹庆等5人被控“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邹庆在担任北京华运达
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指使该公司职员雪卫星、王育红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虚构“森豪公寓”
商品房
销售,签订虚假买卖合同,从而骗取银行个人按揭贷款6亿多元。此外,邹庆还在担任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实际控制该公司期间,指使董事局主席助理余建三、聂萍,采取上述手段和方法以“华庆公寓”项目骗贷1亿多元。

  律师孔卫东等2人被控“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卫东、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律师战军,在为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时,未尽职调查“森豪公寓”房地产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资信,便向银行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贷能力,符合申请贷款条件。据悉,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在骗贷案中追究律师失职的刑事责任。

  而银行工作人员徐维联等3人则因在审批上述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信贷制度,向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亿多元,造成重大损失,被控“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朱燕华 李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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