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出售5年以上住房可享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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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4:20 新闻晚报 | |||||||||
要免营业税须有普通住房证明 晚报讯 今日起,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下发有关通知指出,今日起,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只对住房营业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原政策中的“2年”改为“5年”,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均维持原有的相关规定不变。 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作者:□冯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