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政府采购招标列入安置就业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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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3: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 龙巨澜 方大丰) 湖南省今年将“新增城镇就业人员数量”纳入市州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后,省会长沙5月24日使出“强硬手段”,实施包括在政府采购招标列入“安置就业”条款、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给予补贴等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 这一系列就业政策体现在长沙市政府24日公布的《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
“政府采购项目与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相结合”突出体现了就业政策颇具“积极性”的特点。据介绍,今后政府有形产品(货物、工程)与无形产品(服务)的采购,将与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结合,即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时,须提出中标后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条件,其安置人数由劳动保障与财政部门一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