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宁夏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宁厦国资委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领导小组由主任刘语平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徐云萍、副主任陆维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商业贿赂的举报电话。从而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系
人,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宁厦国资委从监管企业的实际出发,结合企业特点制定了《关于在区管国有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指导原则、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决定从5月开始至12月,分四个阶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同时,国资委还编印了《治理商业贿赂学习教育相关资料摘编》,进一步学习政策,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展开。
三是贯彻落实,动员部署。宁厦国资委领导认真学习中央及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召开两次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先后两次召开监管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中央及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并拟在7月和10月对各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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